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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8 22:24:26  浏览:941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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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2002年3月27日)

教职成〔2002〕2号


  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1985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并且由于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为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养成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从总体上看,五年制高职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生产第一线岗位(岗位群)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适应了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近几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五年制高职也出现较快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现就办好五年制高职提出以下意见:

一、 坚持适度发展方针,合理确定发展规模

  按照适度发展的方针,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建设、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客观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五年制高职的发展规模。

  五年制高职的年度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计划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二、 坚持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办学主体

  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发展五年制高职应坚持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办学主体。根据目前五年制高职发展不平衡和专业结构不适应等实际情况,在高职学校较少、专业发展欠完善的地区,可以按现行举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审批程序,把符合条件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改办成以举办五年制为主的职业技术学院。

  另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也可以根据社会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在自身条件满足不了办学需求的情况下,可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均由职业技术学院或有关高等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三、 选择合适专业,努力办出特色

  五年制高职的专业设置应定位在一些特殊行业的相关专业,注意设置专业能力培养要求年龄小、专业技能的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各地在设置五年制高职专业时,应针对地区、行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五年制学制的专业类群。根据五年制高职的特殊性,举办五年制高职专业的学校必需具备下列条件:有满足高职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完整的符合高职特点的培养方案,有满足专业教学必需的、与现场技术水平基本同步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立起了有效的产学结合机制。

四、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树立“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要重视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切实提高学生人文素质。要按照五年制高职特色,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教材和教学内容要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注重校本教材的编写和开发。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五年制高职中的应用,加速教学手段现代化。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五年制高职规律,指导五年制高职实践。

五、 创造条件,增加经费投入

  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为五年制高职发展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五年制高职的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训工作,以保证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办出特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五年制高职纳入当地高等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在高等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办学经费,按照高等专科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拨付经费。各举办学校也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行业现有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 建立规范的审批和评估制度

  准备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应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评估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已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需新增、新建、改办专业的,也应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评估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评估申请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把关。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广播电视大学等远程教育机构也不宜举办五年制高职。对目前已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高等学校要进行评估,对不符合举办五年制高职要求的,要进行规范,逐步调整。在指导和规范五年制高职办学的同时,通过对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建设一批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以点带面,推动五年制高职健康发展。

七、 规范招生、收费、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

  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从参加当地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优先录取学生。学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五年制高职学生与其他类型的高职高专学生在享受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应执行同样的政策,一视同仁。五年制高职学生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五年制高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把关,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努力办出特色。要发挥全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协作会及其专业和课程建设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了统筹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的有关政策,我部已将五年制高职的综合管理职能调整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亦应采取相应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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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共和国贸易和工业部政务部长李显龙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魏玉明的换文

中国政府 新加坡共和国贸易和工业部政务部


新加坡共和国贸易和工业部政务部长李显龙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魏玉明的换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魏玉明副部长阁下
阁下:
  参照今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第十三条,我荣幸地申明,双方的谅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旦成为一九六五年三月十八日在华盛顿开放签字的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称“公约”)成员国,缔约双方应及时就扩大可由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调解和仲裁的投资争议领域的可能性进行协商。关于该协商后缔约双方同意扩大的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新加坡共和国的待遇,在同样情况下,不应低于给予其他国家的待遇。缔约双方同意的新规定代替第十三条。
  请确认,上述正确地陈述了双方的谅解。
  顺致崇高的敬意。
                     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代表
                      李显龙(签字)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人事部


关于印发《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大留学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人事部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面临的形势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留学人员工作,制定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工作方针,提出了“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有关留学人员工作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推动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持续发展。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已达93.3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达23.3万人,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110家,入园企业6000多家,人事部与各省、市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29家。广大留学人员发扬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随着新技术革命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人才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还无法完全适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特别是吸引顶尖人才回国工作力度不够;有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经费支持力度还需加大;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和服务手段有待完善和提高。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广大留学人员热爱祖国,眼界开阔,具有多元化的教育文化背景,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采取积极措施吸引留学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积极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客观需要,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继续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以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以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为主要方式,加大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加大留学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坚持回国工作与为国服务相结合,全面吸引与重点引进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引进与培养使用相结合,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市场配置、重点突出、服务完善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根据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政策,完善措施,进一步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政策体系,健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引才机制,健全协调、高效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队伍,为新时期开展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十一五”期间,使留学回国人员新增人数达到15-20万人。



三、实施留学人才回归计划,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



(一)实施高层次留学人才集聚计划。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重点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特殊需要,下大力气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引进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一批具有特定专业技能、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



主动适应人才流动日益国际化的趋势,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带头人以及其他高级科研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集中力量重点引进一批世界一流的科技领军人物和战略科学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集聚人才的作用,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创新项目,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科研团队;结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等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前沿技术,重点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创新人才;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结合我国利用外资和产业结构升级需要,积极引进一大批金融、法律、贸易等领域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国家研究实施战略性顶尖人才的专项引进计划,采取特殊办法,特事特办,积极引进国家急需的战略性顶尖人才,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重大关键技术等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留学人才创业计划。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跟踪世界最新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要围绕我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政策,完善体制,积极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体系,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十一五”期间,要着力提高孵化能力,提升办园质量,优化创业环境,力争全国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达到150家左右,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达到40-50家,留学人员入园企业达到10000家。



研究制定鼓励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他们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国内进行转化、入股,创办企业,对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融资、劳动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建立健全回国创业或从事高新技术转化需要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或融资担保;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和管理,探索建立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评估体系,加强创业园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办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鼓励创业园协助留学人员按程序申报各类政府资助项目,支持创业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实施项目对接。



(三)实施智力报国计划。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智力报国是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要紧紧围绕我国开放战略,努力做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团体通过兼职、开展合作研究、回国讲学、进行学术技术交流、从事考察咨询活动、开展中介服务等各种适当形式参与祖国建设,为促进国内改革与发展服务。“十一五”期间,争取吸引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达20万人/次。



不断创新服务形式,积极探索任期聘任、项目承包等符合留学人员特点的为国服务新形式,逐步建立留学人员以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模式;不断健全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工作新机制,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组织回国建立为国服务基地,支持他们结合国内重点领域、行业的需要开展专项为国服务活动;继续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才、项目交流会、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团等,搭建交流平台,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



(四)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高层次留学人才是留学人才群体的核心和骨干,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要根据少而精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特事特办的方法,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要突出重点,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需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重点引进我国重点发展领域和行业、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等急需的紧缺人才;要畅通渠道,针对高层次留学人才需要,为他们回国工作、创业或为国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在申报项目、职称评定、激励表彰、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等方面提供便利;要创新工作方式,针对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特点,重点引进,重点联系,重点服务。



四、健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体制机制



(一)完善政策体系。完善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为留学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创造条件。加快培育和发展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回国(来华)专家配套政策,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完善他们回国定居工作的相关政策。完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安置、调整政策措施,加大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服务工作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年会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引导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整体发展。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当地留学人员工作。研究建立全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留学工作宏观指导,加大地区、部门、行业间交流合作,盘活全国留学人才资源,不断开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新格局。



(三)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政策,研究制定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工作章程和相关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无障碍、一站式、个性化、全方位的服务工作机制;壮大服务机构,加强各级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工作站建设,开发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构建服务网络,以各级留学人员服务机构为主体,发挥海内、外各类留学人员组织、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海内外留学人员组织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服务合力;搭建服务平台,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和留学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留学人才信息系统,促进留学人才、项目、资金、信息等资源共享;开发服务产品,根据留学人员特点和要求,不断创新服务项目,构建包括咨询热线、网络平台、指导手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内的立体化服务产品体系,为广大留学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大政策宣传和督导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方针政策,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要加大留学回国人员宣传表彰力度,大力宣传留学人员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弘扬广大留学人员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用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民主活泼的学术环境和尊重理解的社会环境,吸引和感召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组织领导



留学人才开发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人事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摆上议事日程,积极推进“十一五”期间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留学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综合职能优势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加强沟通,与各部门密切合作,相互支持,有效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要加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借鉴国际人才资源开发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培养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留学人员工作队伍,推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各级人事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十一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具体规划,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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